信用卡签名风险自担
晨报记者 刘志飞 实习生 陆 文
一直以来,信用卡持卡人以为,凭签名消费的卡如被盗刷,能证明不是持卡人本人签名的,就不用承担这笔盗刷资金的风险。事实并非如此,这笔被盗刷的资金,很可能是持卡人自己承担风险。这与银行当初的宣传相悖的结论,遭到持卡人的质疑。
签名卡被盗刷也要还款
杭州上城法院日前审理的案件引起持卡人的注意。朱先生发现,信用卡账单中3笔交易并非自己消费,他拒付这3笔钱,却发现银行因此将自己列入征信记录黑名单。一气之下他将银行告上法庭。经调解,朱先生同意先偿还4939元欠款,银行不追加滞纳金和罚息,并帮他申请取消不良信用记录。其余由朱先生与商家协商解决。代理人认为,商家只能行使表面检查的义务,况且也没证据可证明,该消费是否是原告授权消费。
该案结果使信用卡消费安全问题再次遭到质疑。前些年不少市民担心,信用卡凭签名消费易被盗刷,但支持凭签名消费的银行在宣传推广时,给人感觉是:凭密码若在挂失前被盗刷,持卡人风险自担;而选择凭签名消费的卡被盗刷,如能证明不是持卡人本人签名的,则由银行或商户负责赔偿。但事实并非如此,通过此案结果及记者调查发现,对于凭签名消费的信用卡被盗刷,除了提供失卡保障的银行,多数银行都表示,银行只负责协助持卡人跟商户协商,如果商户拒绝赔偿,这笔被盗刷的资金还是由持卡人自己承担。
是否有失卡保障结果不同
昨天,记者向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咨询。几乎所有银行表示,持卡人发现卡丢失或卡资金被盗用时,最好先向银行挂失,挂失生效后持卡人不再承担挂失卡因伪冒、盗用产生的损失。不同的是,若挂失前被盗刷,持卡人将面临不同命运。如果有失卡保障,银行核实并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被盗刷资金由保险公司承担。各银行挂失时限不同。多数银行是失卡48小时内保障,少数银行则为失卡72小时内保障。目前提供失卡保障的有交行、招行、广发、光大、华夏、北京、平安、东亚中国等。
对没有提供失卡保障且凭签名消费的信用卡,在挂失前被盗刷,大部分银行要求持卡人填写相关资料自行报案,银行协助持卡人与商户交涉解决资金损失问题。但银行同时强调,如果交涉不成功,这笔损失应由持卡人承担。目前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浦发、中信、民生和深发展等银行没有提供失卡保障。
失卡保障并非万无一失
目前绝大多数银行都提供凭密码或凭签名任选的方式,但在没有失卡保障的前提下,持卡人更愿意选凭密码消费。业内人士表示,凭签名消费这一“国际惯例”,不久的将来在国内可能被改变。然而并非提供失卡保障就万无一失了,因为多数与银行合作的保险公司,提供的是有限赔偿。失卡保障只承担无密码交易的盗刷,各银行失卡保障金额也不同,最高的平安银行达5万元,东亚和光大银行最高保障金额3万元。交行卡每年最高赔付额度为2万元。而招行普卡每年最高保障1万元,金卡每年最高保障人民币1.5元,白金卡为信用额度上限。只有广发卡保障限额为该卡的信用额度。不过广发银行还强调“网上、电购、邮购交易方式导致资金被盗除外”。
专家表示,没提供失卡保障的信用卡被盗刷,并非一定由持卡人承担。以杭州的这个案例为例,持卡人起诉的对象应该是商户而不是银行。因为银行并无过失,而是商户没发现这是非持卡人的签名。银行可提供当初的签单来证明非持卡人本人签字,这样可能更容易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