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农民工交税吗,农民工每天收入二三百,要交税吗?从建筑企业的5种用工形式说起
前几天,一位农民工朋友问了一个问题。 今年上半年工作不多,下半年收入一万多元。 财务说要向他征收税款,自己这每天三百多块钱的工资是用超强的劳动换来的。 为什么需要征收税金?
确实,我个人认为,农民工朋友为了一个月赚这一万多人,每天早起天黑,被风吹得暴晒,付出了辛苦的劳动和心血。 另外,收入也不稳定,也不是一直有1-2万人。 但事实上,建造业的雇佣情况很复杂,每个建筑公司的操作都不一样,所以对于农民工朋友来说,他们需要关注自己是什么类型的雇主,在这种情况下,判断是否需要扣除,是否需要正确的扣除。
一、建筑业的几种用工形式建筑业的雇佣形式很复杂,因为同样在工地工作,所以雇佣形式可能各不相同,最终与税收有关的问题也不同。
1.自雇工人-工资薪金
在这种情况下,是属于建设公司直接雇佣的职工,与建设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工资。 对于这部分工资,公司将根据“工资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农民工朋友来说,收入可能不稳定,这个月一万多人,下个月可能就少了。 总的来说,每年的收入可能没有超过12万。 我们加上基本扣除6万元和特别项目追加扣除,每年交税的金额可能有几百。 如果特别项目追加扣除足够多,可能不需要交税。
2.劳务分包劳务派遣
在某些情况下,采用劳务承包的形式,而不是施工企业的员工。 既可以灵活就业,也可以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注意和谁有劳动合同,谁预扣的工资需要交税。 如果有问题,就要找到相应的人负责。
3.包工头队伍-经营所得
有时,承包商会来接工作,承包商与施工企业签订建筑劳务承包经营合同。 此时,如果承包商以个人身份去税务局开具发票,则不能享受增值税减免的优惠。 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或在个人家里登记的,可享受10万/月的增值税免征额。 个人所得税按5%-35%的累进税率计算。 如果是核定征收的话,相应的综合税率会更低。
4.个人业务-劳务报酬
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代之以去税务局开发票的,此时按照“劳务报酬”征税。 如提供装饰、代办等服务。 这带来了一些问题。 一个是去开票的时候,税务局可能不征收税。 那么抵扣税款的任务落在单位头上,单位可能会不高兴。 另一个是预付的一环,应该扣除的税金可能会很多。 如果以后还要报销的话,农民工朋友也觉得很麻烦。 所以,必须考虑一下具体是什么形式的雇佣。
二、关于农民工个税问题的探讨从以上几个情况可以看出,对于农民工朋友来说,必须根据具体的用工形式来决定如何纳税。 无论工资、经营所得或者劳务报酬,都应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作为自雇员工,要签订好正规的劳动合同。 5月1日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出了很多规定,包括工资的支付形式和周期、工资应该如何结算、谁应该结算等。 关于这部分工资,公司要办表发放,不应该要求农民工开发票冲抵。 对农民工朋友的税金,要充分考虑各项扣除,农民工朋友辛苦工作的血汗钱有保障。 如果一个公司或工程承包人从农民工头上按月工资收取一定的费用,要搞清楚到底是什么费用、是税金。 一般来说,如果我们的月收入在1万元以下,在充分考虑各项扣除的情况下,税是很少的。
其次,对于工资薪金、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来说,征税情形不同,那么交税多少也有差异如果有很多预扣税的公司,或者如果需要发票的话请代开,可以弄清楚是什么情况,支付的税金是否正确。
再者,在保障自己权益的时候,还有一点是社保的问题。在不同的就业形式下,可以清楚区分自己的社会保障缴纳情况。 部分季节工、临时工已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解决工资和社会保障问题,各地的规定需要了解清楚。 某地区回应称,企业统一采集农民工社保卡信息,农民工已在农村开具参保说明书,要求自行缴纳,并与企业签订相关协议。 企业在发放工资时,应明确标明自己缴纳社会保障的金额,并分别计算工资部分的金额。 所以,可以掌握当地的情况,根据自己公司的做法判断是否合理。
农民工是我们非常重要的群体,及时领取工资也是重要的保证。 在税收的制定上,自身各项扣除是向我们普通老百姓倾斜的。 对于辛苦劳动所得的收入,一方面要看退税是否正确,另一方面要看是否有优化的可能。 农民工朋友在辛苦工作的同时,也要了解自己的用工情况和相关税收规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