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的曼彻斯特》这部电影能提名奥斯卡,是因为它感动了很多人
这部电影能提名奥斯卡,我相信它感动了很多人,然而到底为什么感动,不见得都能说清楚,是因为主人公对孩子的爱吗?我看不见得,每个人都爱自己的孩子,这并没有什么。其实让我们感动和敬佩的是主人公的能力。我觉得无论是爱还是痛苦,能保持它是一种天赋。有的人专情,有的人花心,这很大程度上其实与个人体质有关,不能完全归结于道德层面,因为爱与不爱都是一种事实。
而苦与不苦也是一种事实,这世上有很多人,他们蒙受了痛苦,为了改变这种痛苦,他们发誓要做出改变,然而第二天,他们的痛苦就减少了,因痛苦所带来的力量也变得弱小,慢慢变得颓废。其次,影片中,男主Lee每次的与人争吵,应该是他想要发泄情绪,他内心太痛苦了,只有通过身体的疼痛才能让他有点好转。
他在酒吧与人轻易地与人产生争吵,他想通过生气与痛感来感受自己还活着。他内心青春,没事找事,通过产生冲突来感受自己还活着。面对女人对他的感兴趣,他不以为意,假装不知情,他的心在失去孩子时已经死了。在警察局的时候他的肉体也已经死了。他内心承受着许多,妻子的怪罪,自我的惩罚,内疚,痛恨自己的种种行为。
火灾发生之后,他便戒掉了酒,他格外在意亲人的安危,对待火十分青春。回忆与现实交叉发生。我们渐渐可以了解Lee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对生活提不起兴趣。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他用余生在赎罪,在忏悔,原本快乐幸福的家瞬间瓦解。因为男主哥哥死了,为了安排哥哥的后事,男主前往曼彻斯顿,照顾侄子。
最后,再次遇到前妻的那一段,我跟男主一样是极其难受的,本来就已经背负了太多,都默默承受憋在心里,前妻的表示和忏悔显得很自私,期待在男主这里寻求理解,得到一丝的心理慰藉,但是突然带了一句请他不要带走侄子离开,我觉得很自私,是不是要求太过分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那么久。站在前妻的角度也是可以理解,你再婚是你的权利自由,但是不要以为只有你是最痛苦,最心疼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