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支持河南省设立高等学校,河南省新增高校
【#教育部支持河南省设立高等学校#】9月23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670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中提到:积极支持河南省设立高等学校、支持河南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提升办学水平、支持河南高校人才队伍建设。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67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河南省高等教育发展,引导河南省加快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助力提升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相关工作取得有效成效。
一、积极支持河南省设立高等学校
一是支持河南省优化本科高等学校结构。2021年7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21〕10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十四五”高校设置工作作出了部署,明确提出要引导普通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新建、分立、资源整合等方式,设置质量高、特色强、规模适度的普通本科高校。2021年,河南省提出了通过新建、分立、整合资源等方式设立理工、工程技术等类型本科学校。“十四五”时期,教育部将支持河南省按照标准推进拟设置高校的建设发展,按程序审议高校设置事项,支持河南省优化高等学校结构。
二是支持河南省设置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意见》提出聚焦关键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优质高等职业学校为基础,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十四五”时期,教育部将积极支持河南省教育部门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把质量关筹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对于达到标准、符合条件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事项,教育部将按照高校设置程序予以审议批准。
三是支持河南省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在研究编制“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时,河南省提出了新设高职高专学校事项。根据《高等教育法》等高校设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职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复设立,教育部备案。河南省批复设立高职高专学校后,教育部将按规定和程序予以备案。
二、支持河南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提升办学水平
一是支持河南省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十三五”以来,教育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支持100所左右中西部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聚焦人才培养,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用“硬件”建设支撑“软件”改革,其中河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新乡医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等7所高校被纳入支持范围。
二是支持河南省“双一流”建设。经国务院批准,2022年2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河南省共有河南大学、郑州大学等2所高校的生物学、化学等4个学科入选。
三、支持河南高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郑州大学领导班子建设。2018年,教育部启动部省合建工作,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部省合建”郑州大学的协议》,其中明确“落实《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和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郑州大学党委书记、校长,由河南省任命,人选事先同教育部商榷。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参照直属高校领导干部任职标准配备”。近年来,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郑州大学等在豫高校发展建设,先后配合河南省委组织部做好郑州大学前任党委书记宋争辉、现任校长李蓬等领导人员选任相关工作,全力支持合建高校班子建设。
二是大力支持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奖励计划”,坚持向包括河南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倾斜,通过放宽特聘教授申报年龄限制、同等条件倾斜支持等举措,增加中西部高校高层次人才入选几率。鼓励东部发达地区高层次人才到河南等中西部省份服务,持续加强河南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中西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安排河南省干部人才到教育部直属系统挂职锻炼。落实部省联席会议精神,支持河南省属高校优秀人才到部属高校挂职锻炼,安排河南省教育厅干部到部机关跟岗学习。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教育部将加强指导,引导河南省建设高校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主动对接服务中部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全面提升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培养能力。支持河南省政府加大对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政策引导和资源投入的力度,统筹区域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与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坚持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尽快提高整体发展和建设水平。
二是继续按照部党组统一部署,配合河南省委组织部做好有关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引导高层次人才向包括河南省在内的中西部地区流动,支持河南省干部人才到教育部直属机关、直属高校挂职锻炼,为河南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河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