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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掏警证事件辅警系执勤违规被辞,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正文摘要:

7月2日,山东聊城东阿县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被一名穿着交警制服的女子拦下。在执法过程中,女子与女交警发生争执,女交警情绪失控,辱骂女子,并扬言“弄死你”。随后,女交警被同事架走。该事件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涉事者王某是东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非正式编制民警。根据《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给予停职处理,并责令其向当事人道歉。东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回应称,涉事者是辅警,并已被停职处理,并责令其向当事人道歉。
曝光掏警证事件辅警系执勤违规被辞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时事热点头条说#

7月2日,山东聊城东阿县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被一名穿着交警制服的女子拦下。在执法过程中,女子与女交警发生争执,女交警情绪失控,辱骂女子,并扬言“弄死你”。随后,女交警被同事架走。该事件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警方回应:涉事者是辅警,已被停职

7月3日,东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对此事的调查处理情况1。公告称:

涉事者王某是东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非正式编制民警。7月2日上午10时许,王某在东阿县城区执勤时,发现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头盔,依法拦下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王某情绪失控,对该女子进行了不文明的语言攻击,并有肢体冲突的行为。7月3日上午9时许,王某主动到东阿县公安局纪委监察室接受调查。经调查核实,王某在执法过程中违反了《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给予停职处理,并责令其向当事人道歉。

网友评论:执法者应文明执法

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认为,执法者应该文明执法,保持理性和克制,不能用粗暴的语言和行为对待当事人。有网友表示,辅警也是执行公务的人员,应该受到相应的管理和监督,不能以身份为借口逃避责任。也有网友表示理解和支持辅警的工作,认为辅警也是人,也会有情绪波动,在面对不配合或者挑衅的当事人时,难免会有失态的情况。

总结

山东聊城东阿县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被一名穿着交警制服的女子拦下。在执法过程中,女子与女交警发生争执,女交警情绪失控,辱骂女子,并扬言“弄死你”。该事件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东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回应称,涉事者是辅警,并已被停职处理,并责令其向当事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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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女交警如此疯狂,要“弄死你”?咱回顾一下事件的经过,也许能搞明白。

7月2日,有网友爆料称:山东聊城市东阿县一名女交警辱骂市民,还扬言“弄死你”;现场女交警试图踢踹骑电动车的女子,随后被同事架走。

7月4日凌晨,东阿交警发布通报,公布的事实是这样的:2023年6月23日下午,我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带领辅警,在文化街与府前街路口,开展骑乘电动车“不规范佩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16时许,辅警史某(女)发现贺某(女)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遂上前对其进行提醒劝导;骑行者贺某拒不配合劝导,与辅警史某发生争执及肢体冲突,造成辅警史某手部擦伤,史某情绪失控,做出过激言行,被共同执勤的同事及时制止。

从视频中不难看出,骑行者贺某正手指女交警,疑似正在谩骂。女交警忍无可忍,可能言行过激。

事件发生后,东阿县交警部门态度诚恳,接受批评称: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我们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民辅警执法执勤行为,欢迎广大群众继续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予以监督。

网友留言

指责交警者认为:

●碰到女警察执法一定要配合哟,怕被弄死了,幸好旁边有人,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看了完整视频后觉得是不戴安全帽引发的,错在不戴安全头盔的。但交警也是属于窗口单位是直接面对的是老百姓执法的,交警的情绪怎么能这么不能自控,当时旁边几个交警拉拦,她依旧和疯了一样,这么不能自控的人适合在窗口行业吗?!这要是有个手枪的话,还不得把周围所有人打一遍啊……

●不要夸大市民不配合的问题。辅警,也是代表人民警察的形象,看了视频,这女辅警气性这么大,如果不是几位同事拉着她,如果她手上有一把枪会怎么样?可能她就真的要“弄死”人了。这是什么形象?这样的人,还能继续留在交警队伍吗?

●辅警威胁群众,要“弄死”群众!退休干部威胁群众,要把群众“弄进”监狱!做个群众咋就这么难呢?!

同情交警者认为:

●现在警察与老百姓有一点摩擦,首先处理的是警察,根本没人理解同情警察。

●本身就是骑电动车的人违法在先,还不配合执法,并且还跟辅警发生肢体冲突。对违法者,就应该按妨碍执行公务,进行治安处罚;对这样没素质的人,必须进行教育!

●辅警有错,但是市民也有错,骑车违规不说,还用语言挤兑辅警以至发生肢体冲突,弄伤辅警的手,引起辅警情绪失控。

●任何新闻事件,都有前因后果。如果夸大了辅警的问题,那么被纠正头盔的市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呢?作为特殊职业的警察,不应该跟民众发生冲突;但是,作为广大民众,也应该有良好的素质,配合交警执法吧?

●我不相信一个人无缘无故会做出那么过激的行为,凡事必有因果,只因为辅警说了那句话就是她的错,那违章者又说了什么,怎么没人报道?

●不戴头盔,真的挺危险,可能下一秒命都会没了。将心比心,交警这回遇到了个不识好歹的,世间的无知有多愚昧!有的人一说,就会对你破口大骂,甚至还会动手。不说吧,这路上的事,不但会祸害她自己,还有可能祸害到别人!

●不能只处理辅警,那个女子也应被调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一个巴掌拍不响,试问:交警的同志冒着如此暑热在路上执勤,纠正违章,容易吗?!说好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你违法了并不配合,却把那个交警小妹子刺激的发了狂,合适吗?

笔者观点

●骑行者贺某,不戴头盔,违规在先,理应配合执法,而不是对抗执法、扩大事态!

●辅警史某,作为执法交警,理应文明执法,避免言语过激,更不该大爆粗口,损害交警的光辉形象!

●当事双方都有错,都应该受到处罚!

结束语

●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遵守交通规则,有助于确保行人、行车安全。否则,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轻者要赔偿对方财产损失及医疗费用,重者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烈日炎炎,汗水浸衣;户外执法,交警不易。请多一些包容,多一些理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掐头去尾恶意夸大某个人或事件的行为,都应该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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