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可以立即实施吗?
这个问题,作为一个教师,是不应该在这里提出来的!这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方,提出了错误的问题!表达了自己错误的想法,暴露了自己错误的心态!
单位,不管大小。都有它的特殊性,有自己的机密!在单位的每一个成员,都有保护单位秘密的责任,义务!
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教师,是知道保守秘密的道理的!作为学校的管理,是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书记,也没有权力干涉校长的工作!何况你是一个教师呢?
学校选举教代会人员名,既可以毛遂自荐,也可以年级组提名推荐,可以教师们自己提名推荐,可以由学校组织教师会提名选举……
在各个学校,教代会都是没有实际的管理权力的!只是帮助学校了解教师的一些想法,需求,转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而已!
教代会是一个没有职务的群众组织!主要是教育教学业务方面的工作!与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的福利待遇,是工会组织负责的!
教代会的意见,建议。只是促进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学校的工作没有另起炉灶的约束力!
选举教代会成员,用不着确定什么选举方案的!临时召开教师会,就可以完成。用不着什么《草案》,更不需要讨论通过什么《草案》!
学校的《草案》,没有法律效力。对学校也没有制约的效力!说白了,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资料罢了!
作为一个教师,对教代会,是没有多少兴趣的!虽然教代会是监督学校的民主管理!但是,不能够动摇校长负责制!效果是非常有限的!在一些学校,形同虚设是存在的!
学校的规章制度是不少的!与教师经济,政治待遇相关的,学校在执行上级文件中,有抵触的地方,才需要慎重其事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纠正!
选举教代会成员,不需要什么选举法,不需要讨论通过《草案》。这种形式主义的会议,是不受欢迎的!
如果你想成为教代会成员,毛遂自荐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