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统一标准时间——北京时间的由来是什么?
北京时间是中国采用北京东八时区的区时作为标准时间。北京时间并不是北京地方的时间,而是东经120°地方的地方时间。因为北京处于国际时区划分中的东八区,同格林威治时间(世界时)整整相差8小时,(即北京时间=世界时+8小时)而中国东西相跨5个时区(即东五区、东六区、东七区、东八区、东九区5个时区)授时台必须建在中心地带,从而也就产生了长短波授。
“北京时间”的发播不在北京,而在渭南蒲城。北京时间不是“北京的时间”,而是东经120度的地方平太阳时,比北京的地方时早约14分半钟。
清光绪28年(公元1902年),中国海关曾制定海岸时,以东经120度之时刻为标准。公元1912年,位于北京的中央观象台将全国分为五个时区,民国28年(1939年)3月9日中华民国内政部召集标准时间会议,确认1912年划分之时区为中华民国标准时区。分别为:昆仑时区GMT+5.5 新疆西部与部分西藏,新藏时区 GMT+6新疆及西藏,陇蜀时区 GMT+7 中国中部,中原标准时区 GMT+8 中国海岸,长白时区 GMT+8.5 中国东北。1949年之后,中国将“中原标准时间”改称“北京时间”,并在全国(大陆、港澳、台湾)统一使用该时间作为标准时间。中国全境(大陆、港澳、台湾)均采取北京时间(UTC+8),但在大陆的新疆、西藏等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作息时间和邮政通讯费用优惠分界点虽然用北京时间来表示,但也比其他各省延晚2小时,如中国电信的长途电话优惠时段,在新疆、西藏推迟两小时走。而在新疆民间(特别是维吾尔族群众中间),使用UTC+6的情况更为普遍。新疆电视台汉语频道与少儿频道使用北京时间,维语频道与哈语频道使用新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