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交易当中是以买的价格为准,还是以卖的价格成交?
你好,这个问题应该是关联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交易所的价格撮合机制:
交易所电脑根据投资者之间的交易指令。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这就是说在时间相同的情况下,谁的价格优先就以价格优先的先成交。
比如说在同一时间申报的买方价格中。如果一方的报价是7.00,同时另一申买方的申买价是7.01元,电脑会优先撮合7.01元的买方成交。
同理,如果两个投资者都同时以7.00元的价格申买,电脑会优先按照时间最早的申买价进行撮合成交。
这就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买卖撮合机制。
二、买卖中的交易指令问题。
一般券商的交易程序中。都有限价指令和市价指令。
所谓限价指令就是指定某一个限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
比如说限定申买价为7.01,那么只有在交易对手,申卖方以7.01的价格申卖时,才能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而市价指令又往往分为5类:
我方最优价:即是买方的最好价格,如 买一。
对方最优价:即是卖方的最好价格,如卖一。
五档成交后继续申报:比如说比如买方以对方卖一、卖二、卖三、卖四、卖五,依次逐一成交后,余额继续申报。
五档成交后撤销:比如说比如买方以对方卖一、卖二、卖三、卖四、卖五,依次逐一成交后,余额撤回申报。
全额成交或撤销:比如买方与对方所有的卖出挂单为对象全部成交,不限于前五档的卖价。这是风险比较大的一类申报,往往会出现“乌龙指”现象,但同时,也是抢筹、封涨、跌停牌时的交易指令。
所以,股市交易中以买方的价格为准,还是以卖方的价格为准?要根据自己的交易情况,资金情况,选择合适的交易指令。同时也要明白交易所的撮合机制,这样才能取得有利于自己的交易部位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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