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州积分落户最新消息:新政4月1日起实施 申请积分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2月19日,苏州市政府发布了新修订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户籍准入办法》)《苏州市区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落户办法》),定于今年4月1日施行。
苏州市公安局配套制定印发了《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州市区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积分落户细则》)。为方便有意愿落户苏州的非户籍人员更好地了解落户政策、办理落户手续,3月31日,苏州市公安局就广大市民、新苏州人关心的户籍新政做出相应解读。
2020年11月苏州颁发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的是大市统一积分落户政策。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2月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等文件要求,除苏州市区仍可以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外,张家港、常熟、太仓和昆山4市因城区常住人口均不到300万,不宜再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同时,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更好地敞开大门吸引外来人口迁入苏州就业创业、成就梦想,充分释放“你永远可以相信苏州”的最大诚意,助力打响“人到苏州必有为”的工作品牌,需要进一步调整放宽全市户籍准入条件、简化优化户籍办理程序。
为此,苏州重新修订和发布实施《户籍准入办法》,并单独制定和发布实施《积分落户办法》。
户籍准入主要有哪些调整 苏州户籍新政热问热答
3月31日,为方便有意愿落户苏州的非户籍人员更好地了解落户政策、办理落户手续,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苏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就广大市民关心的户籍新政热点问题,及时做出了政策解答——
《户籍准入办法》和原办法相比,主要政策调整有哪些?
答:相较于原办法,有三方面的重要修订:首先是明确苏州市区和县市分别采取不同的户籍准入政策,其中苏州市区继续实行积分落户政策,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应当根据国家、省、市户改要求,发布实施本地非苏州户籍人员落户规定;其次是新增大市通迁政策条文,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可以将户口迁入本人及其配偶的自有产权住宅;第三是适当放宽了部分投靠类迁入条件。
为什么新的户籍准入政策不再实施大市统一积分落户?
答: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等文件要求,除苏州市区仍可以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外,张家港、常熟、太仓和昆山4市因城区常住人口均不到300万,不宜再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因此,苏州不再实施大市统一积分落户,并分类实施市区积分落户和四县市放开落户。
《户籍准入办法》对投靠类政策落户有哪些政策放宽?
答:主要体现在三处:一是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和夫妻投靠,投靠人员不需要再提供无业证明或无业承诺;二是除《户籍准入办法》第四条第四款父母投靠子女有明确的房屋产权规定外,对其他类型的投靠,在房屋产权共有方面均放宽至申请人与其直系亲属共有;三是对年龄超过60周岁的男性或者超过50周岁的女性投靠子女,不再要求其提供离退休证件。
《积分落户办法》和原办法相比,主要有哪些重要政策调整?
答:为积极引导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的流动人口融入苏州、落户苏州,新修订的《积分落户办法》在政策上更加开放友好,主要有三方面政策调整:
一是降低并设固定分值,实行随申随落。改变原先每年设置申请窗口期、研究公布当年积分落户指标值的做法,设定400分的固定落户分值。申请人可随时申请办理,达标即可落户。
二是优化落户申请条件,放宽参保范围。将原先在市区参保的条件放宽至全市参保,即当前在县市参保的人员,符合其他申请条件后,也能申请市区积分落户。
三是调整完善积分项目,调优赋分标准。积分项目和计分标准包括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三大类共15项。基础分为参保情况和居住期限2项赋分。附加分包括年龄、房产、文化技能、社会贡献等10项赋分。
为吸引更多年轻劳动者落户苏州,新增年龄赋分项目,规定40周岁以下申请人按年龄大小可赋分;在文化赋分中,增加了高中(中职)学历赋分;提高了产权住宅赋分。扣减分包括失信行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记录3项扣分。
申请市区积分落户,申请人的合法稳定住所主要有哪些情形?
答:根据《积分落户办法》《积分落户细则》相关规定,申请人的合法稳定住所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一)申请人拥有自己独立产权的住宅房屋;(二)申请人直系亲属拥有自己独立产权的住宅房屋;(三)申请人与其直系亲属拥有共同产权的住宅房屋;(四)申请人配偶与其直系亲属拥有共同产权的住宅房屋;(五)申请人租住并在住建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宅房屋。
申请人应去何处申请市区积分落户?
答:申请人应在法定工作日,至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分落户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如何查询积分受理窗口地址?
答:申请人可以通过“苏周到”App、“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等平台,查询市区各积分落户受理窗口地址。
申请积分落户时,申请人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身份证件、居住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如未成年子女需要随迁的,还应当出示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另外,申请人需要其他项目赋分的,可以对照《苏州市区积分落户计分标准及分值表》,视情提供学历证明、技能等级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等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应材料。
申请积分落户的,家属随迁有什么条件?是否需要同时申请?
答:获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规定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在申请积分落户时一并提出。
从申请到核准落户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申请人的落户申请材料通过积分窗口初审后,公安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复审通过后,职能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积分审核;公安机关收到积分审核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落户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因此,从申请到核准落户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
收到积分落户准入通知后,办理落户手续有期限吗?到哪里办理?
答:申请人收到积分落户准入通知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持申请时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通知要求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收到积分落户准入通知后,在办理落户手续时,有哪些情况会导致不能落户?
答:申请人在办理落户手续前,如发生房屋所有权变更、租赁状况变化、积分变化、房屋所有权人不同意落户等情形,致使申请人不再符合落户条件的,终止本次积分落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