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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小雨受贿250余万追踪:情人视频出庭对质 案件择期宣判

时小雨受贿250余万追踪:情人视频出庭对质 案件择期宣判

姚丽艳说,她收的160万都是对方因感谢时小雨而送的

  除了时小雨,控辩双方也都对姚丽艳进行了质询。针对庄惟春行贿一节的事实,姚丽艳表示,2008年庄惟春通过她请被告人对福州琼河旧屋区改造的土地置换问题予以帮忙。事情办好后,庄拿出30万元给她,意思是委托她感谢时小雨。姚丽艳证实其拿到钱后告诉时小雨,是庄惟春向他表示感谢的。时小雨表示自己作为公职人员,不方便拿,待退休之后有好的投资渠道再来拿这笔钱。之后,钱被姚丽艳开销了,花在各方面。

  针对周明武行贿一节的事实,姚丽艳表示周明武通过严辉基找到她帮忙,请托被告人在福州市温泉支路附近土地地块的过户手续办理及道路出行问题上给予帮助。事情办好后,周明武通过严辉基拿了30万元给姚丽艳。姚丽艳拿到钱后告诉被告人这笔钱是周明武感谢他在请托事情上的帮忙,被告人说钱先放在她那里。

  针对严辉基行贿一节的事实,姚丽艳表示因为鼓山地产项目中涉及搅拌站搬迁的事情,严辉基通过她请被告人帮忙,并在事后给了她三笔钱,共计100万元。姚每次拿钱后都告诉被告人是严辉基感谢他在请托事情上的帮忙,被告人说钱先放在她那里。

  时小雨则表示姚丽艳利用自己职权收钱的事情他完全不知情,姚丽艳的口供虚假。

时小雨否认所有指控 公诉方建议刑期10年以上

  在审判长主持下,被告人时小雨对起诉书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进行了陈述,并否认了公诉机关的所有指控。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出示的被告人之前所作有罪供述予以否认。对1、2项指控坚称只是礼金,自己没有及时报告或上交,有错误,但不是受贿,事后也是“主动退还”。对于第3项指控完全否认。面对4、5、6三项指控,他表示自己所做的所有事情全是职务行为,是履行一个分管副市长的职责,没有为任何一个企业给予特殊关照,对所有指控的贿款他全部不知情,也没有见过用过。

  庭审现场,时小雨专注度很高,多次主动申请发表意见。在姚丽艳出庭作证时,视频设备多次故障,只有声音,没有传输图像,他和辩护人多次表达异议,称“无法客观看到证人作证的真实情况,对作证的真实性表示异议”。在法庭答辩中,时小雨说,自己从来没有利用职权为任何单位或任何个人谋取利益,没有进行过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他请求法庭让证人到庭当庭对质,同时要求检察机关提供自己为他人谋利的直接证据。他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希望法庭排除一切干扰,独立客观公正地审理本案。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机关发表了公诉意见,认定被告人时小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公诉方表示,时小雨身居要职,但却没能经得住权力与金钱的诱惑,为行贿人大开方便之门,损害了公平竞争的社会秩序。公诉方称,面对大量真实的犯罪证据,被告人全盘推翻、完全矢口否认,又没有证据对其观点给予支持,足可见其毫无悔罪态度,希望法院能结合其认罪悔罪的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辩护人为时小雨作无罪辩护,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辩护人认为本案的言词证据均是在侦查机关取得管辖权之前,程序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前两笔受贿指控属于礼金性质,不应作为受贿认定。第三笔受贿指控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现有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第四至第六笔的受贿指控仅有姚丽艳的证言,而且与被告人无法验证,无法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