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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将成立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 强化查办大案要案

最高检将成立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 强化查办大案要案

  严查一切涉腐案件,最高检今年将使出更大动作。

  3月12日,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作工作报告时明确,今年将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

  目前的最高检反贪总局,自设立至今已有20个年头。如今,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也逐渐显现,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完全不能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

2015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做了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改革势在必行。

  最高检相关人士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为此,最高检党组研究提出方案,将整合现设的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监察厅、职务犯罪预防厅,成立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对于新反贪总局的角色定位,最高检称之为:具有更大战斗力、威慑力、公信力、灵敏高效的中国检察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

  2014年11月14日,中央正式批准最高检组建新反贪总局的改革方案。

  上述人士透露,此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整合力量、优化职能,从而有利于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随着新反贪总局筹备工作的进行,最高检的反腐战也在强力推进中。

  最高检相关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对于今年还将加大上级检察院特别是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直接查办案件的力度,充分发挥上级院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推动作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这些都是最高检今年任务的重中之重。

  对于国企改革以及贪污挪用国家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惠民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领域的案件等,最高检也将一如既往地严惩不贷。

  在职务犯罪追逃方面,最高检还将强化防逃追逃追赃措施,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紧抓重点案件。

  (原标题:最高检将成立新反贪总局,强化直接查办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