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强奸,父亲打死歹徒会被判刑吗?
依我之见一一
作父亲的,你眼睁睁看着你女儿正在遭人强暴你还在担心救了自己的女儿会不会坐班房,你还是人吗?你不觉得你不配当父亲吗?
依我之见一一(父之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担任何责任)
当女儿正在被歹徒强奸,而父亲当场打死正在实施强奸女儿犯罪的歹徒的行为,依法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的合法行为,依法父亲的行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二款规定:对正在行凶丶杀人丶抢劫丶强奸丶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防卫致不法侵害伤亡的,不是防卫过当,依法不负责任。
而本案例所述:不法侵害者之所以被打死,是因为正在实施刑法二十三条规定的危及人身安全的"强奸妇女犯罪",这种危害妇女性和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恰恰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重点犯罪,也恰恰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制止这种犯罪的"无限正当防卫权"。所以,作父亲的依法当场打死正在实施暴力强奸自己女儿的"强奸罪犯"的行为,属于行使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无限正当防卫权",依法是不负任何责任。
当然,在本案中,作为父亲在保护自己的女儿丶制止强奸犯对自己女儿不法侵害时特别要把握好法律规定的"无限正当防卫权rl"两个要点:1,强奸犯的"正在"进行的犯罪即时性,对于己结束丶终止的犯罪就已失去了法律规定的无限防卫条件。2,"无限正当防卫"的适用限制,即法律规定的的仅限于正在实施的“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中的强奸犯罪。
另外,作为作父亲的无论法律是否追究自己的的责任,你,应该永远是女儿的守护人。如果当你的女儿面对歹徒的不法侵害,你还犹豫不决丶你还在担心是怕坐牢,你还配作父亲吗?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