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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的题目意义

《朝花夕拾》的题目意义

朝花夕拾的意思是早上的花虽然已凋谢,但在黄昏时仍能拾起来。朝花寓意着作者年轻时所经历过的事情,而夕拾则寓意着作者晚年把这些事情全部编纂起来,拾起来。作者将自己的一生集结成一本书,旨在忆自己年轻时的美好时光。

此文集作为“忆的记事”,多侧面地反映了作者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形象地反映了他的性格和志趣的形成经过。前七篇反映他童年时代在绍兴的家庭和私塾中的生活情景,后三篇叙述他从家乡到南京,又到日本留学,然后国教书的经历;

揭露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种种丑恶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反映了有抱负的青年知识分子在旧中国茫茫黑夜中,不畏艰险,寻找光明的困难历程,以及抒发了作者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1925年,鲁迅在北京担任大学讲师期间,因支持学生运动而受到当时所谓“正人君子”的流言攻击和排挤。1926年,北洋军阀政府枪杀进步学生,制造“三·一八”惨案。作者鲁迅写下《纪念刘和珍君》等一系列文章;

热情支持学生的正义斗争,控诉北洋军阀政府的残暴,结果遭到当局的通缉而不得不远走厦门避难。《朝花夕拾》中的作品虽然都是在追忆往事,但也是“借题发挥”,影射、讥讽当时的社会现实。《朝花夕拾》作于1926年2月至11月,共10篇。

前5篇写于北京,后5篇写于厦门,曾先后发表在《莽原》半月刊上,总题为《旧事重提》。1927年5月成集时,改名为《朝花夕拾》,并作了《小引》,7月又写了《后记》,1928年由北京未名社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