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付抬担架费用切中急救痛点
来源:长春日报-长春新闻网
迟末 作
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太原市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近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支付抬担架服务费用,每个医疗急救出诊车组配2名担架员,向患者免费提供搬抬和协助现场急救服务。(据新华社)
过去,抬担架的费用会记入急救账单,由患者自己付费。如今,太原市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市、县人民政府需将包括抬担架费用在内的9个急救事项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这就意味着,抬担架在太原将成为一个免费的公共服务项目。抬担架单次费用虽然不多,但此次几项政府“埋单”的急救费用相加,也是一个不小的数额,足以体现政策的暖意。
此举除了让患者在经济层面获得实惠外,更重要的是,它切中急救的一个痛点。通常情况下,抬担架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不是“费用由谁出”,而是“由谁负责抬”。有时候,即使患者或家属愿意出钱,也面临请不到人抬担架的窘境。更何况,救人如救火,没有事先组建一支专门负责抬担架的队伍,到了急救现场,难免手忙脚乱。
由医务人员抬?尽管这是过去通常的做法,但有时楼层太高,老旧小区又没有电梯,医务人员抬担架不仅体力不足,也必然会影响他们及时对患者施救。而因此影响急救效率并引发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还有媒体报道过,一位患者在飞机上突发重病,救护车到场之后,患者却迟迟不能被抬下飞机,原因竟是谁都没有抬他下飞机的法定责任。此事一度在社会上引发“由谁来抬担架”的广泛讨论。
政府为抬担架费“埋单”,不仅减轻了患者的负担,更由于急救队伍当中配备了专门负责抬担架的人员,急救分工将更细致,急救体系将更健全,急救的专业性也将随之提升。最关键的一点是,此举拆除了一根容易导致纠纷的导火索,有利于营造更和谐的医患关系。
优化社会管理模式、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正需要针对这类民生痛点出台对策。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民众对于社会服务的要求也水涨船高。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为公共服务扩容、向社会提供更多免费且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应作为改善民生的优先选项。医疗急救服务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更有必要在此领域加大财政投入,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让经济投入发挥更多经济之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