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不严惩辛巴,罚款290万“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遭严惩
据北京商报报道,“记者赵评实习记者蔺雨葳”因直播颠覆带入商品事件持续发酵。 12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广州市监察局)对此作出回应,公布了“辛巴直播带货燕窝”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最近,辛巴在直播期间卖了“糖水燕窝”成为了话题。 “专业假货”质疑辛巴直播销售的“茗和碗里风味的即时燕窝”不是燕窝而是糖水,成本不到1元。 辛巴一直是快手的“当家花旦”。 此事发生后,快手就与辛巴的合作、账号、快手今后如何加强监管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采访了快手相关负责人,但截至记者发稿,对方并未回复。
根据通知,“双11”广州和翊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翊动公司”)作为相关直播间的成立者,受商品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昱公司”)的委托,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0日在主播“时大漂亮”安排在快手直播平台推广商品“融昱公司”的直播过程中,主播除了提供融昱公司提供的“卖点卡”等内容外,还通过直播方式推广对商品的个人了解,即商品未提及商品真实属性为风味饮料,有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停止违法行为,给予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广州市监察局表示,调查显示,玉公司直播期间投放的商品购买链接是融昱公司在天猫平台开设的“茗和旗舰店”,消费者点击上述链接可以直接进入该网店购买相关商品据此,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相关商品的销售主体为融昱公司。
融昱公司为与翊公司举行直播活动而提供的“卖点卡”,以及在天猫“茗和旗舰店”网店上发布的内容,存在误导性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涉案商品产地市场监管部门抽查,融昱公司销售的“茗和碗风味即食燕窝”13个项目符合GB-2014、Q/DZXYS-2020、GB-2012要求,但该商品标签存在缺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予以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直播带的商品在各地开花,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此前,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在10月20日至11月15日共计27天的监测期间,系统收集了“双11”相关的“消费维权”信息14296274条,日平均信息量约为53万条。 其中,直播带货的“窝点”主要集中在明星涉嫌带货伪造印刷品、售后服务满意度低、体验差两个方面。
月11日晚,中消协在人气脱口秀演员李雪琴和杨天真等人受邀嘉宾所在的平台上参加了现场活动,当天结束的311万观众中,只有不到11万人真实存在,其他观众人数经过了付费磨砺
“近年来,直播带来的商品很火爆,有被神话化的倾向。 客观地说,播音员带入商品是广告宣传的一种方法,是播音员个人信用的变化。 但是,随着直播商品带入的发展,播音员个人信用崩溃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些都影响了直播商品带入的发展。 随着国家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出台,主播自带商品开始从喧嚣走向理性。 ”电子商务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员赵振营说。
赵振营进一步指出,知名主播翻车从表面上看是个别主播的问题,实际上是当前电子商务面临的共性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买卖双方的信息不透明性被彻底打破,企业的平均利润大幅下降,消费者对以买驴的价格去买马抱有不现实的渴望,商家为了满足消费者的这种渴望而冒着风险。 平台应增强监管意识,加强监管,加大网络诈骗惩治力度。 另一方面,消费者应该放弃低价购买好商品的不现实渴望,给生产者和商家留下合理的利润空间,让生产者和商家能够生存下去,有继续为其服务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