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还傻乎乎填了离职申请,我被公司辞退,还傻乎乎填了离职申请,该怎么办?
当公司经营不景气时,企业往往会采取各种方式裁员。 可以裁员必然是企业的原因,公司有时也会让员工填写离职申请。 这个时候,有很多问题。 我们是因为自己的原因离职的,还是因为公司环境等原因被动离职的,有什么不同? 不同的是,如果是主动辞职,公司不需要给你赔偿金等补偿措施,由于外部原因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关补偿,往往员工们在混乱地填写了辞职申请后,发现自己很多权益都没有享受,该怎么办? 我们在面临公司破产等外部原因导致的离职情况时,如何才能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其实我只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单就离职申请书这一重要资料来说,最核心的地方是“离职理由”一栏。 请写清楚你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辞职的。 公司发展的理由是个人原因吗? 因此,本栏直接关系到你的个人利益。 例如,公司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等问题。 社会保障、五险一金、加班补贴、伙食补贴等暂且不谈。
为什么要特别注意这个栏? 因为有些公司在裁员的时候不会说明直接裁员。 因为通过这种公告方式公司需要支付大额赔偿金。 那么,用什么方式最合理呢? 通常,他们会通过鼓励退休、挤兑、调职、降薪、不合理加班、拖欠工资等恶意手段强迫自己主动辞职。 总之,是想让别人觉得不能接受现有的工作方式和速度,或者无法承受压力,所以才放弃的。 在这种情况下,你必须申请自愿离职,说明真正的理由,公司的目的才能达到,公司不会因此给你相应的补偿金或失业保险金等。
所以,在离职原因这一栏里,我说一定要写清楚你离职的原因。 你必须写下所有你认为不合理的因素,比如恶意拖欠工资、安排加班、安排调职等等,而不是你的感受。 工作太累、压力太大、健康原因,这里并不是颠倒黑白、混淆不清,我们需要明白,真正造成这些原因的是公司的不合理安排。 请记住,离职理由很重要,因为在这一点上是我们。 “离职理由”一栏中,一定不能写个人理由和自愿离职等记述。
最后,当您发现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这些问题危害到您的合法权益【也就是我们上面提到的不合理加班等因素】时,需要收集证据,保持意识,便于以后申请劳动仲裁。 尚未退休的合伙人希望向因个人原因签署退休申请但发现情况不合理的合伙人们提出劳动仲裁申请。